近日,牧原集团、温氏股份、双胞胎集团、正大集团四家生猪养殖行业龙头企业签署《互不挖人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引发市场舆论关注。网民追问:“难道猪企要联手封杀员工跳槽?”

7月7日,牧原集团旗下一分公司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回应上游新闻记者:“只要是同行,正常离职,没签《竞业限制协议》也暂时不要。”而其余三家企业负责招聘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正常离职,没签《竞业限制协议》的同行可以录用。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表示:“如果以‘互不挖人’为名,实施在行业内‘封杀员工跳槽’属实,相关企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涉嫌违法。”


【资料图】

知情人:以前挖一个普通员工奖300元

“为减少内卷,文明发展,我倡议‘不挖人,不拆台’,如有违约,加倍反制。”6月20日,在牧原集团组织的“开放日”活动上,四家生猪养殖行业联合签署《互不挖人公约》。

据《证券时报》6月23日报道,此番《公约》签署,被外界评述为牧原在行业阵痛期面对同业挖角的震慑举措。据记者了解,《公约》签署的消息,迅速在各大微信群引起热议。市场对于《公约》在法律层面的合法性、可操作性提出了质疑,认为相关企业意欲人才垄断,更有人称:“难道猪企联手封杀员工跳槽?”

7月6日,在这四大企业中的某集团工作过的王先生(化名)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以前猪企之间相互挖人比较频繁,普通员工挖一个人奖励300元。”对于王先生的说法,上游新闻记者从业内资深人士马老师处得到了印证,他告诉记者:“以前确实有,但目前企业之间相互挖人的情况已经过去了。”

那么,这次签这个《公约》有何目的?据记者了解,牧原董事长秦英林在“开放日”活动上直言:“挖人,挖的是心,挖的是灵魂,毁掉的是一个人的前程。走捷径挖人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牧原股份相关人士告诉媒体,此番牧原联合温氏、双胞胎、正大向行业发出倡议,目的是尊重行业秩序,打造商业文明。

牧原集团招聘要求与另三家不一样

目前距《互不挖人公约》签署已过去两周,这个公约实施效果如何?是否是四大猪企联手封杀员工跳槽?7月7日,上游新闻记者以离职员工的身份致电四家企业负责招聘工作的员工求证。

双胞胎集团一家下属企业负责招聘的刘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公司签了这个公约,但对个人应聘没有影响,除非是签有《竞业限制协议》。”刘先生进一步强调:“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来应聘肯定有影响。如果你没有签这个《竞业限制协议》,而且是正常离职的话,对应聘公司岗位没有一点影响。”

温氏股份负责人力资源的工作人员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人员是正常流动的,即使以前在其他企业上过班,也不影响来公司应聘找工作。只要是从原单位正常离职、没有签《竞业限制协议》、通过正常途径应聘、符合公司的一些基本条件,我们都可以录用。”

正大集团某区域招聘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互不挖人,人才正常流动,这是市场规律。只要员工正常离职,没签《竞业限制协议》,不影响来我们公司应聘和录用。”

但牧原集团的招聘要求与这三家并不一样。牧原集团旗下一公司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现在暂时不要同行了。即使是没签《竞业限制协议》、正常离职现在也不要,没办法入职。”至于原因,该工作人员表示:“因为集团与集团之间签了协议,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律师说法:

企业拒同行员工正常跳槽涉嫌违法

2019年1月29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指出,市场是人才流动的主要渠道,强化人才流动的法制保障,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全面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通过该事件,劳动者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者在入职时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或劳动合同中有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需要遵守竞业限制的规定,在竞业限制协议或条款有效的情况下,入职竞业单位面临着违约的风险;二是在没有竞业限制协议或条款约束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以‘互不挖人’为名,实施在行业内‘封杀员工’的情况,那么用人单位涉嫌违反《劳动法》,侵犯了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九条关于‘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李力律师强调:“对用人单位来说,愿意严格执行‘互不挖人’概念(即不主动去对方单位挖人),那是用人单位的自主权。但如果在实际招聘过程中设置‘不录用同行业企业员工’等类似门槛条件,限制应聘,则是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文章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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