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现有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6%;90%以上自然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全省建成规范化村级园的行政村占比达100%;全省基本实现100人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近年来,广东以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工作强度、投入力度推进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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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22项明确部署扎实推进我省乡村建设。专家认为,《实施方案》从整个县域的角度来进行统筹,县域怎么做、镇怎么做、乡村怎么做都明确具体,落实后将让农民群众更多分享乡村建设带来的好处。

目标设定不搞“一刀切”

《实施方案》设置了到2025年珠三角地区全部行政村、沿海经济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标准的行动目标。

“这非常契合广东实际。”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蔡穗虹认为,广东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因此《实施方案》针对不同区域设置了不同的行动目标,而不是“一刀切”,有所区分,这些目标的设定科学合理,对于第一经济大省广东来说,又都是应该锚定的。

省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案》通过将省各级各部门出台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四好农村路”、农村集中供水、美丽圩镇建设等乡村建设领域有关政策系统集成,既较好地解决政策零碎、分散的问题,又将我省各级各部门既有的成熟经验做法予以提升固化。

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针对我省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实施方案》提出了“实施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行动、实施县域内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等内容,凸显出我省要通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实施方案》的这些提法和省委‘百千万工程’在政策导向上是一致的,可以说是落实‘百千万工程’的细化措施。”广东农村研究院专职副院长王建军说,特别是《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县域内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行动,从道路优化升级到水利工程、供电、网络、物流等基础设施的配置,要求县域内统筹推进,十分必要。

“突出县镇村的统筹发力,这是它一个很大的特色。”蔡穗虹认为,《实施方案》里提到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都不是就村论村,而是从整个县域的角度来进行统筹,县域怎么做、镇怎么做、乡村怎么做都有明确具体的任务目标,然后由县来统筹,镇村联动。

谋划建设管理都发动村民参与

《实施方案》提出健全村民参与机制,明确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发动村民共建美好家园。

在项目谋划环节,组织村民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研究决策。在项目建设环节,积极推广先建后补、以工代赈方式,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在项目管护环节,落实“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以奖代补等农民自管方式。支持各地创新方式引导农民参与乡村建设,鼓励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带头人承接乡村建设小型工程项目。

对此,王建军认为,《实施方案》对健全村民参与机制有明确的要求,非常具体非常有针对性。

“推进乡村建设需要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华南师范大学“三农”与城镇化研究所所长胡靖建议,这首先需要组织振兴,通过组织振兴实现产业振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待积累了一定的集体经济收入、有了经济基础后,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农民群众参与建设。

南方日报记者黄进彭琳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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