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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支持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符合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遵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借款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分别增加20万元、30万元,不受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单人60万元、二人及以上9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的限制。

此外,常州市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引进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其他共同借款申请人若有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通知自2023年4月10日起施行,通知规定的多孩家庭贷款政策与人才贷款政策不得同时享受,且不得与常州市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同时享受。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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