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鼓励优质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适格机构参与并购重组农村中小银行,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鼓励中小银行兼并重组支持政策,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推动农村中小银行兼并重组和区域整合。
在笔者印象中,这是监管层罕见的鼓励适格机构参与农村中小银行并购重组的提法。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1年末全国共有农村中小银行3902家,其中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2199家,村镇银行1651家,资金互助社39家,贷款公司13家。
由于农信社改革步伐较慢,近十年来县域中小机构的改革实际偏向于“另起炉灶”,也即通过新发牌照引入增量股东的方式来引导资源下沉。目前的1651家村镇银行,即为这一阶段改革思路的产物。其好处在于,打破了当地股东和政府对法人机构经营的控制和干预,能够比较迅速地引入先进的经营理念,在县域市场形成鲶鱼效应。但代价在于,村镇银行因牌照和体量不对称,容易造成内部人控制和违法行为高发等其他问题。随着农信社改革的提速和见效,这一模式在2015年之后逐渐被搁置。
2015年至今,对农村县域机构造成巨大影响的趋势有两个。一是中国的城市化进入2.0阶段,人口、资金等资源开始向中心城市聚集,这使得“报团取暖”成了中小银行改革的主要方向,一些地方将城农商行合并同类项,组建省一级的区域银行,还有一些地方直接将省联社翻牌成为联合银行。
二则是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县域中小银行在资产和负债两头得以接触到全国范围内的资源。比如一度风行的互联网存款和联合贷款模式,都是县域中小银行披上“金融科技”外挂后的产物。尽管有助于提高资源匹配效率,但也给县域金融市场带来了更大的风险和波动性。
未来,随着全国性银行和省级区域银行下沉,县域中小银行经营效率趋于下降当是趋势。以县域为主的农村中小银行群体,在数量上也有过剩之虞。银保监会此次提出的并购重组模式,不失为一条比较好的出路。而要做好这件事,笔者认为,以下几个原则应当要坚持。
首先,2015年以来组建省一级区域银行的模式,不能直接套用到县域中小银行的兼并重组中。“报团取暖”模式的好处是背后有省一级政府主导,能够解决地方银行历史包袱问题,但这对提高公司治理意义不大,也不利于金融资源留在县域市场,因为新组建的银行更多的精力将用于服务省一级的政府和企业客户。
其次、应该允许和鼓励一些公司治理比较规范、经营模式有特点的银行,跨行政区并购县域中小银行。这种思路和村镇银行的区别在于,虽然引入新股东和新的管理理念,但不会导致机构数量继续膨胀。笔者认为,这是提高县域中小银行经营水平比较好的出路,也符合银行规模化发展的方向。但难点则在于,如何平衡外来股东和本地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及如何坚持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
最后,在市场化并购完成之后,新股东应该做出承诺,确保金融资源能够有效服务本地。同时在监管准入上,也要吸取此前一些资本借机控制区域性中小银行,导致金融风险发生的教训。
(文章来源:财联社)